分享到微信朋友圈
×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的“发现”,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。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。
分享到QQ
×手机QQ扫描二维码,
点击右上角 ···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
点击右上角 ···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
国务院: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
2025-10-31 15:08:09
【浏览字号:大 中 小】 来源:新华社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。
《意见》明确,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,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。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(不含伙食费、住宿费、杂费等)执行。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,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,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。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,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。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,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、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。
推荐阅读
- 驻马店市举办民办幼儿园五大领域优质课观摩活动2025-10-31
- 《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印发2025-10-31
- 国务院: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2025-10-31
- 周口市川汇区加强民办幼儿园治理工作2025-03-13
- 首个国家层面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文件出台2024-12-31

打印
关闭